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:
為貫徹落實《全民健身計劃(2021-2025年)》(國發(fā)〔2021〕11號)、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 發(fā)展群眾體育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20〕36號)關于“加強對公共體育場館開放使用的評估督導”、“優(yōu)化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績效管理方式”等有關要求,結合《公共體育場館基本公共服務規(guī)范》(體規(guī)字〔2021〕7號)有關要求及《公共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補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教〔2022〕2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第二十一條關于對場館開放服務年度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的規(guī)定,體育總局研究制定了《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服務評價指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評價指引》)和《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服務評價結果公開表》(以下簡稱《結果公開表》),現(xiàn)印發(fā)實施。
地方體育部門要按照《辦法》和《評價指引》要求,對接受中央財政資金補助的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服務情況進行評價,將評價結果體現(xiàn)在《結果公開表》中,并于每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將《結果公開表》各項內(nèi)容在國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務平臺(www.js365.org.cn)公開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附件:1、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服務評價指引(試行)
?。病⒐搀w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服務評價結果公開表
體育總局辦公廳
2022年1月28日
附件:1、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服務評價指引(試行)
.png)
附件:2、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服務評價結果公開表
